耐科装备(688419) -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称"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管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