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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电电控(68866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菱电电控菱电电控(SH:688667)2025-08-15 18: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核准发行1290万股普通股,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214531元,股份总数为52214531股,均为普通股[8][14] 股权结构 - 王和平持股1245万股,比例41.50%[14] - 龚本和持股1168.2万股,比例38.94%[14] - 吴章华持股254.4万股,比例8.48%[14] - 宣路持股31.8万股,比例1.06%[14] - 余俊法持股30万股,比例1.00%[1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2]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56]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47][56]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5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 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94]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3]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9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成交符合条件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7] - 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本公司股份不参与[137] - 符合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39]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报送披露[136]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125][133] - 审计委员会等各委员会有相应职责[122][12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