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002807) -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江苏江阴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 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 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三条 会议召开方式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 第四条 临时会议 - 1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除第四条 第(四)、(七)外,其他提议人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 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