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8][9]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4]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4]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份的10%[14]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通知与登记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9]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9] 提名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时,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22] - 股东会延期,股权登记日不变,延期后现场会议日期与股权登记日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主持相关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8]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8]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9] 中小投资者相关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2] 表决相关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33]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时,需对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事项逐项表决[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8] - 公司在连续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5]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6]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提案表决情况和结果[36]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1,82]
科达利(0028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