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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300059) -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东方财富东方财富(SZ:300059)2025-08-15 18:48

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2月26日获证监会批准,3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80403.7675万元,股份总数为1580403.7675万股[3][17] 股东与股权 - 股东其实持股46703800股,占比46.7038%;熊向东持股18050000股,占比18.05%[16]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3]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34] - 董事等离职后半年内、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34]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5] 股东会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2][54][5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5] 董事相关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03] - 董事辞职应书面报告,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10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单一会计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69][171]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75][176]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报[16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期一年可续聘[18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92][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