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4]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并登记股东姓名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数[1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4]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4]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其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1]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6]
申能股份(600642)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