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00298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 - 包括董事、高管等,不包括独董、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等[4][5] 解除限售安排 - 首次授予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40%、30%、30%[7] - 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报前授予,解除限售期及比例与首次一致;三季报后授予,前两期比例50%、50%[7][8]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部分以2024年为基准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25%、35%[9] - 预留部分2025年三季报前授予,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一致;三季报后授予,2026 - 2027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5%、35%[10][11] 考核相关 - 公司业绩达标,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未达标回购注销[9][11]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三个等级,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0%[11] - 考核期间为每期解除限售前一会计年度,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12] 其他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考核、确定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13][14] -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有异议可申诉,10个工作日内复核[15]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