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亨科技(87086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绿亨科技绿亨科技(BJ:870866)2025-08-15 19:03

制度通过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8月1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负债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8]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净资产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8]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收入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8]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利润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8]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或10%以上其他或有事项为重大差错[13]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为重大差错[14]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担保或对关联人担保为重大差错[14]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合同或对外投资等交易为重大差错[14] 报告更正要求 - 公司更正以前年度已公布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6]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3]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公司年报及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7]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公司内审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7] - 5种情节恶劣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18] - 4种有效阻止不良后果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9] - 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申辩权利[2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主要形式有5种[20]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2] 参照执行 - 公司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