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688538)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和辉光电和辉光电(SH:688538)2025-08-15 19:18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初始发行A股2,681,444,225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实施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A股3,083,660,725股[6] - 公司发起人包括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等,持股数分别为7,831,425,000股等,持股比例分别为74.585%等[19]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可决议,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41]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7]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每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60] 其他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显示器及模块的系统集成、生产、设计、销售等[17]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568号,邮政编码201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