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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0027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众兴菌业众兴菌业(SZ:002772)2025-08-15 19:18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甘肃·天水 二○二五年八月 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 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 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任。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