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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兴菌业(00277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众兴菌业众兴菌业(SZ:002772)2025-08-15 19:18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甘肃·天水 二○二五年八月 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担任 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完善天水众兴菌业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