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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泰生物(92081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颖泰生物颖泰生物(BJ:833819)2025-08-15 19:3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选聘程序 - 候选会计师事务所需报送资料,审计委员会审查,依次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1] 选聘要素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多方面[12] 监督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10] 资料保存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改聘要求 - 拟改聘提前15天通知,股东会表决允许陈述意见,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选聘方式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9] 资格条件 - 选聘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等条件,改聘时新所及注会近三年无相关处罚[6][7] 轮换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19] 信息披露 - 应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等[19] 终止选聘 - 事务所出现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0] 制度效力 - 与国家文件冲突按文件执行,与《公司章程》冲突以章程为准[22] 生效实施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22][23] 制度发布 - 本制度由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发布[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