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颖泰生物(9208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颖泰生物颖泰生物(BJ:833819)2025-08-15 19:33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3]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每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2]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2]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3]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半年度和季度净利润发生重大变化,可进行业绩预告[13]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应立即披露[17]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15]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要求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应按规定及时披露[15]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分工、编制、汇总、审议、签署、披露等程序[24] - 临时报告披露需经信息整理、审查、合规审查、签发、披露等程序[25]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7] - 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29]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告知公司股份变化等情况并配合信息披露义务[31][32]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2]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披露[47] 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35] 保密与豁免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有登记管理制度[37][38]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0]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1] 财务披露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实行内部审计[42]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3] 信息发布 - 对外发布信息经董事会秘书审阅,不得提前泄露重大信息[44] 违规处理 - 责任人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5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等,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52] - 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5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