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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泰生物(9208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颖泰生物颖泰生物(BJ:833819)2025-08-15 19:33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 - 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本公司候选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1]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担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11]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不得担任候选人[13]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担任候选人[1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候选人[13] - 公司聘任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13] 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提案后,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送备案文件[16]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7]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8]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公司兼任[2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含2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1]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决策程序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述职与工作时间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通知时披露[26]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会议召集 - 专门会议召集人需提前2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3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名召集和主持[3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提供资料[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4] 会议方式 - 专门会议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30] 履职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7]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