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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格科技(68845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光格科技光格科技(SH:688450)2025-08-15 20:03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 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包括由 职工代表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比例在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在股东会上拟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或变更董事的,适 用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