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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格科技(6884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光格科技光格科技(SH:688450)2025-08-15 20:03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及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 日前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 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或者公司未设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董事共 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作, 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光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