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8723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光源海华光源海(BJ:872351)2025-08-15 20:1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批准[8]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8]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8][9]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一次[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上市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董事会秘书发通知[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举手表决,临时可用通讯表决,可邀请人员列席[19][20] 其他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提建议,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及履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披露整改[23] - 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须披露说明理由,细则经审议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