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87235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6]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通讯表决[6]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经独董会议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经独董会议过半数同意[7] 其他规定 - 会议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8] - 会议需记录,独董签字确认[9]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10] - 制度修改经董事会批准、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