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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国际(00613)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梧桐国际梧桐国际(HK:00613)2025-08-15 22:09

提名委员会成立 - 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成立提名委员会[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最少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成员中最少一名为不同性别[5] - 主席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5]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业务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4] - 每年至少开会一次[7] - 会议决议需大部分列席成员投票通过,票数相同时主席有决定性一票[8] - 所有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案与会议通过的决议案具同等效力[9]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等[14]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决议及建议[14] 职权范围更新 - 此职权范围于2025年8月15日更新[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