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虽不足50%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3]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关联交易计算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12个月内累计计算[22]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同一控制下关联人与公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非同一控制下不合并计算[18]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等以出资额等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审议规定[23]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7]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7]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合理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7]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无义务的交易等9种情况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2]
维力医疗(603309) - 《维力医疗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