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00219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 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