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7] 提议与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处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1][12]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股东会变更与投票时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股东参会与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21]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优先股审议事项 - 发行优先股审议事项包括种类数量、发行方式等多项内容[28][29]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6]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 - 公司应在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7] 决议效力与争议处理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8]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及损害其权益[38] - 股东会程序、表决或内容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8] - 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38] - 法院判决前相关方应执行股东会决议[38] 章程与规则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40] - 公告等指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40]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0] - 规则与其他规定相悖按后者执行并修订规则[40]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41]
晓鸣股份(3009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