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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材(600293)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三峡新材三峡新材(SH:600293)2025-08-17 17:1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董事任职规定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8]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日内披露情况[9] - 董事辞职或任期届满后,5年内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仍有效[9]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12] 董事会职权及审批标准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15][1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批[1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批[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批[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批[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批[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审批[16] - 董事长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投资等事项[18] 董事会会议相关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2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公司“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3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不得表决[31]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应暂缓表决[33]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