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6037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权限 董事会是公司执行机构,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董事会的审议权限如下: (一)日常交易 1.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 亿元; 2.涉及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工程承包等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 亿元; 3.公司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的其他合同。 (二)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财务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