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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 -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万马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万马股份万马股份(SZ:002276)2025-08-18 11:46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OHH\exists{\mathrm{O}}\exists{\mathrm{H}}\exists{\mathrm{H}}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或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万马股份、 | 指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其曾用名为"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上市公司 | | | | 《激励计划》、本 | 指 | 2023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 | |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 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 | | | | 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