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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00219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融捷股份融捷股份(SZ:002192)2025-08-18 16:15

独立董事制度(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