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药(06887) - 章程
东阳光药东阳光药(HK:06887)2025-08-06 06: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经备案,8月7日以介绍方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发行112,712,832股H股[8] - 公司注册名称为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 - 住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邮编523808,电话0769 - 22895888[10][11]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6,656,047元[11] - 由宜昌东阳光药研发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7][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7583367471[6] 股权结构 - 设立时股份总数45,00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20][23] - 宜昌东阳光药研发有限公司持股126,238,500股,占比28.0534%[23] -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989,649股,占比11.3310%[26] -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8,790,537股,占比13.0646%[26] -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76,656,047股,内资股463,943,215股,H股112,712,832股[27] 股份管理 - 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32] - 发起人股份自成立日起1年内、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7] 公司决策与会议 -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提前14日通知[10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13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40] - 每一会计年度公布2次财务报告,中期报告60日内、年度报告120日内公布[14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5] - 可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为H股股东委任收款代理人[149] 其他事项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提前15天通知[154][155] - 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3][164][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