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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6016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田股份金田股份(SH:601609)2025-08-18 16: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提名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 董事会任命,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其他董事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任期届满,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