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 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源支持,配 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 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 行使职权,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