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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6016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金田股份金田股份(SH:601609)2025-08-18 16: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岗位,是董事会考核董事 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五条 公司设立董秘办,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其 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