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