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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6033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得邦照明得邦照明(SH:603303)2025-08-18 16:45

离职生效规定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履职与补选要求 - 特定情形原董事需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义务与追责 - 离职董高忠实义务3年内有效,保密义务至信息公开[7][8] - 违反规定董事会追责追偿,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0]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制定解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