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信息披露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中期报告特定情形下须审计[9]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9]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多项内容[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0]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授权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5]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6] 信息披露文件要求 - 采用中文文本,同时用外文文本时以中文为准[6] 需披露的重大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披露[17] - 重大诉讼、仲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14]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进行业绩预告,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预告[21]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2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披露[28] - 临时报告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重大事项需审批[28][29]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29] - 公司发布信息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指定报纸和网站披露[30][31] 责任人相关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9] 保密相关 - 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赔偿[40]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41] - 一级保密信息指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其他为二级保密信息[42]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4] 资料保存 - 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6]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9]
得邦照明(60330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