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照明(60330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 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