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邦照明(6033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横店集团 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1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 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