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光威复材(30069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光威复材光威复材(SZ:300699)2025-08-18 17:01

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应不少于3人[6] 审计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0]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报告[11] 重大事项检查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资金相关检查频率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3]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9]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信息披露相关审计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4] - 内部审计机构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0] - 内部审计机构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0] 重要事项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7] - 内部审计机构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8] - 内部审计机构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9] - 内部审计机构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