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300699) - 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7年9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92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31,352,000元,已发行股份数为831,352,000股[11][21] - 威海光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08%,为控股股东[21] 股份交易与股东权益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5] 公司决策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决议[46]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无重大投资计划等事项,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等议案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股东会特别决议[16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9]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133]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