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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0026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道明光学道明光学(SZ:002632)2025-08-18 17: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东会依据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