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002632)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 公司利益,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 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 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