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6] 召集请求与反馈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 独立董事全体过半数同意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可自行召集[8]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9]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费用公司承担[12] 投票权征集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方案实施 - 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26]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决议次日公告[27]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8]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