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及规则修订 - 拟全面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不再设监事会,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8]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8] - 拟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13][15] -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25年8月9日披露[28] - 公司拟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将“监事会”修订为“审计委员会”[38] - 公司拟修订《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多处删除“监事”相关内容,将“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修订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需进行事先认可”[41][43][45] 股东会相关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5]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9]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11]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20] - 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内容等事项,优先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权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两类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21] - 公司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职权中删除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0] - 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增加等电子通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修订为电话等电子通信,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十日前,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二日前[31] - 监事会提议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修订为审计委员会提议[31]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3] - 董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采用现场、通讯或者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35] - 公司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34][36] 选举相关 - 拟选举张斌、张东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25年8月26日至2028年8月26日[49][53] - 拟选举王倩、孙海侠、赵玉梅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2025年8月26日至2028年8月26日,本次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56] 其他 -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33][34] - 公司的股东等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等,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34] - 相关议案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40][42][44]
廊坊发展(600149)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