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科技(300515) -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2025年8月)
三德科技三德科技(SZ:300515)2025-08-18 17:16

会议与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提前两日发通知[11] - 拟发行新股或可转债,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五日内举行投资者说明会[11]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7] 中小投资者权益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为中小投资者参会提供便利[14]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资产总额30%为中小投资者参会提供便利[14] - 及时积极要求赔偿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主体,必要时诉讼[3] 股东权利与公司治理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质疑或罢免提议[17] - 投资者有权查阅公司章程等信息,公司核实后提供[7] - 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建立渠道并定期见面[11] 审计与监督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财务,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18] - 内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提交次年计划和年报[1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19] 公司规范运营 - 在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规范关联交易[20] - 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控制对外担保行为[20] - 健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年报披露专户数量[20] 资金与交易管理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0] - 定期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报告交易所[21] - 定期自查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特定情形年报说明[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4] -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