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德科技(30051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三德科技三德科技(SZ:300515)2025-08-18 17:16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等情形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包括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方式[4][5] 关联交易 - 公司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7]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财务等相关人员为责任人[9] 监督措施 - 审计部门定期内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11]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1] 应对措施 - 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并制定清欠方案[13]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所持股份[13]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报告监管部门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4] 清偿方式 - 控股股东可现金清偿或“以资抵债”,公司应严控实施条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