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等要求召开[8][27] - 定期会议提前7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8]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3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2]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有效[33] 职责履行 - 每季度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8] -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3]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 特殊情况处理 - 就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披露该事项并说明理由[8] - 存在财务造假等问题,应要求公司更正相关财务数据,完成更正前不得审议通过[10] -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问题,应督促公司做好后续整改与内部追责等工作[16] 其他规定 - 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9] - 同意召开应在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9] - 接受股东书面请求,可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起诉讼[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33] - 现场会议应作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需签名,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十年[35] - 委员对未公开的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6] - 本议事规则中“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8]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并及时修改[38]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批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9]
三德科技(3005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