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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银河电子银河电子(SZ:002519)2025-08-18 17:16

担保范围 - 公司仅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特殊情况可按股比为参股公司担保[5] 申请资料 - 申请担保人资料需含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等[6] 担保限制 - 有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载等情形不得为其担保[6] 审议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11]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该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1] 审批程序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14] 风险管理 - 法务人员协同财务部做好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与评估工作[17]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分析其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1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8]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8]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应控制风险[19] 资料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保证存档资料完整、准确、有效[1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关担保总额及占比[21] - 若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还款等,公司应及时披露[21] 责任处分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等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