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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银河电子银河电子(SZ:002519)2025-08-18 17:1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 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 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