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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0025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变动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银河电子银河电子(SZ:002519)2025-08-18 17:16

交易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未确认不得擅自买卖[4] - 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时,应申请将相关人员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8]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8] 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得超50%[10] 禁止转让情形 - 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情形下,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1] 违规处理 - 董事等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2] - 董事等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2] 信息披露 - 董事等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实施完或未实施完2日内公告[16] - 董事等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1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董事等买卖股票情况[17] - 董事等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披露[17] - 董事等违规买卖股票,公司及时披露[18] - 董事等持有股票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违规后果 - 董事等违反制度,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分[20][30] 制度规定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