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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 -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金三江金三江(SZ:301059)2025-08-18 17:00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金三江(肇庆) 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 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本次可转债的主承销商担任 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