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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600795)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国电电力国电电力(SH:600795)2025-08-18 17:4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 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 1 —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 程所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