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科技(01666)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组成 - 须不少于三名成员,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4]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5] 与审计师沟通 - 至少每年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会见审计师一次[6] - 至少每年与审计师开会两次[8][14] 决议规则 - 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7] 成员限制 - 现任审计公司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计1年内不得担任成员[4] 委员会权力 - 获董事会授权调查活动并索取资料[11] - 获董事会授权支付费用征询外界意见[11] 职责 - 就外聘审计师委任等向董事会提建议[13] - 审查公司财务、风险和内部监控系统[14] - 与管理层讨论相关事宜[14] - 先行审阅风险评估并提建议[14] - 审阅年报相关陈述[14] 汇报与记录 - 向董事会汇报,会后下一个董事会会议主席汇报结果及建议[18] - 完整会议纪录由秘书保存,初稿和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发送成员[18] - 会议记录副本需向董事会会议提供[18] 职权范围管理 - 根据环境及法定要求更新修改,在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公开[17] 董事会决策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经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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